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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一半的玩耍

我是个喜欢未知加及其慵懒的人,所以每次出门玩耍的时候,不论距离远近,一般只做最最基本的计划——比如大致哪里去、怎么去、要不要住、住在哪儿。至于去了怎么玩儿,那就是到了地方再说的事情了。我这性子其实挺不适合跟别人一起出门玩耍的。一个人随性妄为就算了,一群人这岂不是会被我害惨了么?我是属于在路上等道路救援看星星发呆也无所谓的,并不代表跟我一起出来的人乐意跟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所以当我特别忐忑地问老刺猬(某个可怜的玩伴),我们去爬山吧?他茫茫然地点头,然后就成为了牺牲品。或许也没听明白我到底想干啥,抑或他低估了我耍疯的程度,反正最后就被我拉到离三藩好几个小时开外的野山丘上乱走。

我这毕竟心虚,所以每次都是连蒙带哄地跟老刺猬说,上车就可以睡,下车就到了。他就也很心大地呼呼睡去。听着副驾均匀的呼噜声,我就知道不需要掩饰我拙劣的车技了——不小心压个线啦超个车啦算啥, 反正能开到地方就行了呗。从一开始的适合聊天的静音,到毫无顾忌地打开我最喜欢听的podcast,一种就算我今天把你卖了、天地又能奈我何的爽快感充斥驾驶舱。

当然我还是很有良心的,比如会跟老刺猬讲好,虽然呢我们没有地图、手机也没有信号,但是呢我会看太阳辨方向,更何况我还有这天生的超级无敌的记路的本领,所以拍拍胸脯地保证,我们会回到原点的。我不知道老刺猬一开始信不信,感觉被我忽悠久了,他不信也信了。或许就算世界末日了,他被我坑了,也是死之前有个垫背的,怎么也比孤独终老稍微划算一些?不过自从看到老刺猬每次都是两手空空地出门,连瓶水都不带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俩打平了。至少我还会帮人家背瓶水不是?

加州的公园大都维护良好,各种徒步道其实标示的都还蛮清楚的。一般在道路的开始,都会有一张大概的地图。按说有经验的人,按着指示牌的方向,怎么走也是走不丢的。但是呢,扛不住我不看路牌,老刺猬也是两眼一抹黑,反正就这么random walk呗。有一次在红木苍天的国家公园,我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先去看那棵最有名的千年古木。结果明明地图上写的半个小时的路程,我们生生走了俩小时也没看到,结果还越走越没人影,从一路郁郁葱葱的绿色,一直走到路上都结冰了。这可是加州的秋天,哪里会这么轻易地结冰呢?老刺猬估计一早觉得好像不对劲,但看我信誓旦旦的样子也不好置喙。直到很久之后跟其他旅人狭路相逢,才明白我们确实南辕北辙。“我们是一直向北走的嘛,没错啊,只是忘了在某个路口往右转了”,我毫不脸红地狡辩。“现在还有一个半小时太阳落山,我们还来得及原路返回在日落之前走出这片森林”,看吧,我急中生智,连备用计划都有的。

我之所以不喜欢过多的做计划,是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反正出来玩就是为了精神放松嘛,何必踩点打卡似的。这一点跟很多朋友熟了之后,他们都是一幅不可置信的表情,估计想不明白我为何还完璧无瑕地活着。“这有什么,遇到情况再找对策也不迟”,我咕哝着。有时候想不明白,我这走一步看一步的性子,是如何一路有惊无险地长大的。

老刺猬自从被我在国家公园差点带丢之后,居然还敢出来跟我继续爬山,只能说也是义薄云天的仗义了。我好几次在想,他之所以还肯出来冒险,是不是怕我一个人搞出更大的动静来,直接把这个世界毁灭了。有他看着,我多少还是收敛一点的?这种错觉让我心里不禁暖得冒泡。后来,习惯了他一副天塌下来再说吧的样子,我总结出来,人家只是真的心大。想通这一点,也是让人潸然泪下——果然我又自作多情了,根本不是关心我。哦, 不对,自从那次我们冒着浓雾开山路,天色渐暗,他却一点都不紧张还昏昏睡去的时候,我就应该反应过来他是真的纯心大的...

不过原因为何并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是有人肯陪我去疯。我一个人大抵是坚持不下来连续爬几个小时的山的,实在是太寂寞了。尤其是前半段,随着体力的消耗和意志力的折磨,我是很容易放弃的。这个时候有个人在旁边插科打诨,就算跟只刺猬似的经常被戳,也是比一个人的寂寞好些吧。老刺猬在还是年轻刺猬的时候,印象里性子还是温温软软的。不知道是老了油腻了,还是熟了无所顾忌了,不来刺我一下仿佛浑身不舒服。我每次被刺到,都在阴险地想,老刺猬这种不认路的,被我丢在这里估计就自生自灭了。但是每当我大脑闪过这种设想,老刺猬好像就从我的眼神里面察觉那丝丝寒光,然后自动变得楚楚可怜,好像身家性命都给我一样。强烈的道德负罪感还是战胜了我恶作剧的念头。

有一次我们在山谷中穿行,不小心偏离主路走到死路。老刺猬一脸坚定地执行我按着水源上行的策略,直到我们确实无路可走。我是属于不到黄河心不死,虽然一边嘟囔着这路怎么越看越模糊,一边又坚持着顺山势而行的歪理邪说。直到看着老刺猬阴晴不定的脸色,我知道这次玩大了,不敢再插科打诨,老老实实地翻地图,然后原路返回,回归正确的道路。等我们看到迎面而来越来越多的路人, 老刺猬终于相信我们脱离危险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变得又硬了起来,就像刺猬炸毛。哎,我还挺怀念他刚才那难得一见的温柔瞬间的。

大概自此以后,老刺猬也习惯了我这种走着走着就没路的玩法。山谷里面地势不明,这样玩其实不是明智的选择,可是还有平缓的山坡呢。于是乎,下一次我们去看湖,我就心安理得地在湖边的山坡上胡乱带路。走着走着,发现一棵树挡住了我们的道路,我就直接毫无顾忌地抄侧路过去,美其名曰是野草太旺盛以至于挡住了山间小路的视线。老刺猬估计发现视野还算开阔,怎么也不至于困在山坡上,就放纵我在前面自由开道了。我虽然底气不足,但是仗着基本的生存知识,又有什么所谓呢?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那一次我们是幸运的,虽然一路在半截高的野草中穿行,但是不知不觉走到山坡顶上,被铺天盖地的野花包围。四下无人,与天地同休,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顺着阳光望去,远远及目所致,是一团一团的绿树,点缀着碧草如茵的山丘。顺山势而下,链接那翡翠的是一汪湛蓝的湖水,一眼望穿山姑清澈无暇的眸子。天越蓝,湖水反射地越纯粹。湖的这边,是我们脚下的山丘。远处豆荚结果之前的怒放,粉紫黄白灿烂交错。再近一点,随风飘荡的野草苍绿并融,一直蔓延到我们的膝盖。空气中弥漫着野花的清香,偶尔还有悦耳的鸟鸣。流水淙淙,岁月如织。我的身体好像在拼命地拥抱大自然,吸取着生机勃勃的朝气。此时多适合吟诗作赋,而不是听老刺猬喋喋不休地吐槽事物的不合逻辑。

我大概天性是个浪漫而积极的人,随性而为。碰上老刺猬这般理性的头脑,就只能胡搅蛮缠了。也算是个公平的交易吧,毕竟我一个人没法跑到这种地方来撒野。刺猬虽然有些扎手,可是还算是比较好哄的。最差最差,还能帮我拍两张照片不是?其实也不是...

尾巴的啰嗦

临时起意写下这么一篇,是因为看到了李娟《我的阿勒泰》中的一段:

而更早的一些时候,在这片茫茫戈壁上,所有的道路都只沿其边缘远远绕过。那些路断断续续地,虚弱地进行在群山褶皱之中,遥遥连接着阿尔泰的绿洲和南方的草原雪山。没有人能从这片荒原的腹心通过。没有水,没有草,马饥人渴。这是一块死亡之地。唯一知道水源的,只有那些奔跑在沙漠间的鹅喉羚与野马,但它们不能开口说出一句话来。它们因为深藏着水的气息而生有晶莹深邃的眼睛。

当行走在看不清路缘的道路,一切都是未知的冒险与快乐。故有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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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a7r4相机初试

感恩节的时候发现已经服役了8年的sony nex-5n罢工了,各种动不动死机、过曝、对焦不准,让我在回头翻照片的时候略感遗憾。那是我工作后用自己的收入购买的第一个相机(在其之前蹭家里的尼康5700),磕磕绊绊这么多年,陪我翻山越岭,踏过五大洲。虽然舍不得,不过也确实可以考虑换个相机了。

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入手了a7r4。毕竟可能下一个十年并不会换机子了,于是沿用了“除了贵没啥毛病”,也是激励自己多拍多练习,才能把价值体现出来。

镜头方面,前面的微单习惯了16mm的饼干头(真轻啊),所以这次就准备买个定焦头用用(其实是被索尼的gm系列镜头的价格吓到了,完全不比机身便宜)。想了半天,大概还是以风景为主,就入手了sigma的35mm f1.4 art。其实挺纠结的,因为这个镜头并不轻。a7r4本来就比以前的微单重好多,镜头也重了好多,这爬山真的是要负重了。自从a7r4入手了以后,我已经不怎么挂脖子上了,实在是疼。以前nex5+饼干头、毫无重量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到手第一日,正好赶上部门晚间聚餐,在三藩海湾大桥下一家风景秀美的餐厅。我就趁机拎着去拍夜景玩。当时刚刚入手,菜单按钮都没摸熟,说明书也没看,就只能靠着自动模式直接按快门。没想到,自动高iso的情况下,噪点居然控制得那么好,让我这种以前依赖延长曝光的新手泪流满面。大光圈虚化起来简直毫不费力,拍人像真的是美美的。下面这张是jpg直出,什么都没改...大家可能也好久没见我了,也算是趁机放张近照吧。还不算太显老对吧?

夜景人像直出,ISO 12800!

被这个效果惊艳到了,于是乖乖地回家研究起相机手册来。首先,现在的相机已经进化到可以直接连手机了,不仅仅是无线传照片,还可以直接遥控。这就给自拍更大的发挥空间——相机放好,人站在远处,然后手机上可以看构图,还可以调参数,然后在设置一个2秒延时曝光,把手机藏起来,顺利地自拍完成。

然后,设置好蓝牙连接,就可以读取手机的gps位置,然后记录到照片的信息里面。这对于iphone这种搜索相片极其困难的系统来讲,能按照地理位置搜索是很重要的。毕竟不可能随时带着笔记本给人看照片是不?

这两项功能让我极大的满足之后,又体会了一下自动对焦黑科技。果然,以前那种对焦凭运气的时代一去不复返。a7r4自动人眼对焦实在是太强大了...感觉拍出来人物都是炯炯有神的。虽然以前的时候对焦也是可以到脸的,但是眼睛和脸这一点点细微的差别居然还是造成了照片质量的不少提升。

接下来的任务,居然是开始研究lightroom...我已经很久不用照片编辑软件了。nex5摸熟之后,直出的效果已经让我很满意了,就算有需要修修补补的,也可以在手机上简单的编辑完成,我已经很久没用电脑修图了。换到a7r4,我之所以又回到电脑修图,主要是因为raw格式。当然,另外一个原因就是,a7r4的6100万像素造成动不动每张图片都是30m+,手机那点小屏幕确实比较吃力。以前修图的时候常用的是photoshop,但是这两年陆陆续续听大家说起Lightroom,感觉还是可以试一下这个新软件的。上手并不复杂,基本就是photoshop的简化版(主要保留的是调色功能而不是绘图功能),可以很容易地搬运以前的知识来。在b站看了几十个视频之后,顺利地上手了。我一般也不是很喜欢调很夸张的图,真实的记录美丽就好,所以简单的修修补补就让我很满意了。

大致摸熟之后,我就开始扛着它在三藩扫街。拍拍动物园的动物,拍拍夜景,拍拍安静的假日氛围。

虽然用的35mm的类广角镜头,但是6100万像素裁个1/4还是很高清的!
广角原图,拍巨大的长颈鹿完全无压力

下一步,在想要不要陪一点基本的相机滤镜。在bilibili和youtube上学习了一点简单的滤镜效果,比如偏光镜啦渐变镜啦,可以消除上图那种玻璃反光之类的。但是我连三脚架都懒得带出门的人,真的会记得住怎么配滤镜吗....算了,虽然有些后期是没法改出来的,但是带滤镜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低iso长曝光,拍车河

到现在,已经手动模式无压力了,压低iso,大光圈,长曝光,拍车河真的是简单啊...

入手两周,至今很满意。经常有人问我,花这么多钱买个相机,和最新款的iphone的拍照效果有何区别?我只能说,光线好的时候,怎么拍都好看(把感光看成一个搜集数据的过程的话,数据流量越大,收集起来越容易对吧?),确实可能没区别。光线不好的时候,专业相机毕竟是专业相机....

希望a7r4摸地更熟悉了之后,且适应了35mm这个焦段之后,可以拍出更好看的片子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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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周末看过你,摩洛哥

前两周在英国,想想周末左右无事,便干脆临时订了张机票去了摩洛哥。毕竟,卡萨布兰卡。

虽然临行前友人已经告知卡萨布兰卡其实没有太多可以看的,但没办法,想到Casa Blanca就会觉得兴奋。单单两天,故而轻装简行,背了个包就出发了。

11点多,飞机降落在卡萨布兰卡机场。我其实迷迷糊糊的,跑到火车站买好票,然后磨蹭着等着火车。直到出了port de casablanca车站,闻到了海风的腥味,才恍觉已经身在北非,身在我曾经心心念念的卡萨布兰卡。

卡萨布兰卡果然城如其名,全都是白白的房子。整个城市还是发展中的节奏,有种第三世界的亲切。街道脏脏乱乱的,红绿灯和车人混杂,却也让我可以不守规矩地泥鳅入水,肆意欢快地乱窜。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一边是保守的阿拉伯妇女们蒙纱前行,一边是五星级酒店里面金发模特袅袅婷婷。我一个黑发黄皮穿梭其中,倒也不觉得自己多么突兀了。

卡萨布兰卡有着世界第三大的清真寺哈桑二世。虽然不似欧洲的教堂那样动辄几百年,却也难掩气宏伟大气。无论是外墙繁复的精雕细琢,还是内里光晕散漫到屋顶成圈。傍晚时分,城里人携家带口跑到海边来散步玩耍,清真寺前的大广场也就变成了市政广场,任孩童们踢球嬉戏。

然而贪心如我啊,就算只有短短两天时间,我还是要去看Marrakesh,去看那曾经首都的古城和炊烟。既然去看古城,索性便住在古城里,这样睡到自然醒,走走路就可以触摸古城。目不暇接的店铺和小贩,繁杂的花纹一再地重复。走过了一个个博物馆和故居,然后迷失在断壁残垣的昔日皇宫。可以花100块也可以花5块买杯橙汁,然后细细的品一下豪华饭店和街边小贩到底谁比谁更懂得原汁原味。

然后我就迷失了。迷失在自己的记忆里面,迷失在当地人不娴熟的英文里面,迷失在日落夕阳下的塔尖。看着这个城市的繁华与贫穷,走过整齐的林荫大道,却也会在古镇的石板小路上绕圈圈,然后看着10分钟前路过的街景再度一一呈现。嗯,马拉喀什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城市。朴实与狡黠并存的摩洛哥人,谁又能想到这个王国的支柱产业是采矿呢?

直到最后在马拉喀什机场再度经历了摩洛哥的不靠谱,上了回伦敦的飞机,我才恍然,原来这个周末的逃离就这么结束了啊。来不及亲吻撒哈拉的沙粒,来不及抚摸菲斯的纹理,我就离开了。至少,我曾不辞辛苦的在周末来看过你,摩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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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怀大吃——秘鲁(二)

秘鲁国土面积不大,却是地形变化多端。首都利马的机场就在海边,所以海拔几乎为0。在Cusco生生死死的熬过了一日,回到利马的感觉瞬间就满血复活了。果然,人还是要靠氧气生活的。

利马算不上现代,也算不上陈旧。市中心的市政广场和教堂非常欧化,如果不是知道我在南美我会以为我到了某个欧洲小城。秘鲁的历史离不开Saint Francis家族,去看了他们的墓穴catacombs也是非常别致的体验。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在利马,最重要的,就是吃。

秘鲁前后经历了好几次移民和劳工迁入,所以除了当年的西班牙裔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亚裔,尤其是日本裔和华裔居多。秘鲁的饮食受到多方文化的影响,取其精华,便诞生了无数让人惊艳的美食。最著名的大概就是ceviche,柠檬渍鱼。生鱼片的吃法说是源于日本,然后用柠檬汁浸泡去腥,加上少许辣椒洋葱开胃,配上当地产的大颗粒玉米和红薯。我一个不怎么吃玉米和红薯的人都把盘里的食物吃的干干净净,可见这调和的味道有多么美妙,另配有紫玉米榨汁的chicha解渴。回到美国几周之后还在回味ceviche的余香,忍不住跑到三藩城里的店回味一番,却无论如何都感觉少了一点什么。

ceviche可算是国民小吃,丰俭由人。既可以在海边的繁华餐厅里面点一盆ceviche配整只大龙虾,又可以跑到生鲜市场旁边的小店点一份当日捕获的新鲜鱼肉。百吃不厌。然而利马除了ceviche,还有很多让人回味无穷的食物。比如中国的炒饭。我以为异国他乡的中国菜并不会让我多么惊艳,然而秘鲁的炒饭一上来我就臣服了。和我们常吃的炒饭像又不像,最后来不及细细琢磨为什么这么熟悉又陌生,先吃为敬。除了食物,喝的方面有pisco酒,也有各种当地水果榨出来的果汁。什么granadilla西番莲,membrillo 榲桲,Chirimoya 番荔枝,Lucuma,各种榨汁冰沙推上来简直是舌尖天堂。

利马还有一样神奇的就是它聚集了全球前50佳餐厅里面的三家:Central (#5),Maido (#8), Astrid y Gastón (#33)。前两家实在是太火了,我提前两月下手都没订到,能吃到第三家也是感到非常惊艳了。一顿饭从7点吃到10点,足足15道的tasting menu,吃得我好累。有一道peking cuy让我觉得像北京烤鸭又不像,后面反应过来cuy是豚鼠...更像烤乳猪。下次如果有幸再去利马,一定要提前定好这三家餐厅。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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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于雪山的遗世独立——秘鲁(一)

如果说工作久了最感慨的是什么,那没有长长的假期好好的玩耍一番算得上是这些年的人生遗憾了。暑假总是按耐不住一颗出去浪迹天涯的心,订好了机票就眼巴巴的数着日历上的数字。

去年就想去的秘鲁,不能等到签证过期了再去吧。恍恍惚惚打车到了三藩机场,例行运箱子过安检的时候还没有反应过来这和一次普通的商务旅行有什么不同。直到踏上了去秘鲁的飞机,看着三张联程登机牌傻傻的愣了一会儿,哦,我真的要去秘鲁了呢。

因为路途遥远加之时间有限,去程的票就一路买到了Cusco。十七个小时的飞机连着两次转机,下了飞机又是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终于在日落之前到达了Urubamba。有幸赶上了五点半的落日,顺着盘山路一路下行到达谷底,在车上看着夕阳西下,Urubamba小镇就那么梦幻的被雪山包围着。一度屏住呼吸,生怕惊动了徐徐而落的夕阳。金台夕照,无数次惊叹于北京地铁命名后的深厚文化,却在秘鲁体验到了这个词的美妙。

正逢生辰吉日,小镇选择也不多,就在酒店里面溜达。Tambo del Inka建设地很是古色古香,有意思的是背景音乐恰是“加州旅馆”,虽是乐器版。一时间难免心神荡漾,吃过了晚餐、泡去了疲倦,就躺在宽敞的床上发呆。冬天的秘鲁日间时间稍短,索性睡去吧睡去吧。

结果半夜醒来发现头痛欲裂,想起来五年前在拉萨的经历,熟悉的感觉召唤着身体的记忆。高原反应。果然还是没有逃掉。浑浑噩噩地折腾了一宿,走到早饭厅仿佛抽尽了最后一丝气力,胃口不佳勉强填了一些食物,便又返回房间沉沉睡去。再醒来已是午时,不知去哪里就在不大的小镇里面慢慢转悠。惊叹于物价之便宜,却也不想背负太多物品前行。四处找车无果,幸好走到小镇里面唯一一家中国饭店,跟老板娘聊了聊,她果然有办法帮我搞到了一辆车,还顺便砍价...开车的小哥大概也是本地人,我可怜巴巴的西班牙语和他磕磕碰碰地订好了路线,最后居然还是看到了盐田和环形梯田。当年的印加帝国不知道是多么风光一时,在这样险峻的地势上居然可以物尽其用,也算是开创了属于南美的石器时代奇迹。

再过一日,就是登山之时。一路漂泊而来,最渴望的无非就是登上马丘比丘。很久没有在朝日之前醒来,然后懒懒地躺在落地窗边的沙发上看雪山日出。再过几十分钟,就登上了去往热水镇的观光火车,在花香鸟鸣中徐徐前行。7:30,日升八九分,于是山苏醒了,水也醒了。再过一小时许,窗边已是Urubamba宽阔的河流。顺流而建的铁轨也是经历了一二百年的风霜,几十公里的路慢慢悠悠地晃着,晃着,在孩童的一声声尖叫中,提醒着我们已经可以看到零零星星的印加遗迹。越来越多铁轨边的背包客,昭示着这古老的印加古道。

热水镇完全是因马丘比丘而存在。我并没有在此过多驻足,因为整个心都系在了半小时外的马丘比丘。山路显然颇为崎岖,司机大叔熟练地爬着盘山道,我在惊讶景色之余忘记了可能的晕车。在最后一个拐弯处已经能遥望马丘比丘,于是引来车上乘客一浪又一浪的惊呼。这最后的一公里,折射了多少人心中蠢蠢的梦。

直到我爬到山上,俯视马丘比丘,才真真切切地相信我已经踏上了这古老的土地。不可思议的山峰和水湾环绕,就算没有这人类奇迹,也是让人惊叹不已的一幅山水。慢慢地在马丘比丘的石阶前行,抚摸着几个世纪前的文明。是什么样的智慧和毅力,开创了这般的遗世而独立。

不,马丘比丘并没有被人们忘记。他并不是一座失落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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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穿越了几个世纪,虽然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在何时何地,却总有一种隔着什么的生疏感。触碰了几番石壁之后,经过欢腾的高原神兽,最终也接受了这个生机勃勃的事实。总还是要走到出口,那么就让我再一度回眸,看一眼这虚虚实实的马丘比丘。

若干年前的此日,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世界的空气,哇哇大哭。一年又一年,日历上的数字又写着这个日期,那就是个纪念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