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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关经济 互联网产业观察

知识产权、数字化和背后的激励问题

最近貌似百度文库被整的蛮厉害的,不小心捅了马蜂窝,一群“文艺工作者”群起而攻之。我知道的细节不多,就是有幸读到了“写给和百度作战的文艺工作者们” 这篇文章。其实本来“版权”的事儿在中国就是出于比较可怜的境地,所有复制成本很低的东西(大概相当于经济学里面的固定成本很高、边际成本几乎为零的东东们)都面临着这个问题:软件、电影、音乐、文字作品等等。大概只有绘画 (书法、雕塑,etc.)多少由于其“原本”的收藏价值远高于复制品,所以画家们多少好一点,至少不会为了某幅画被扫描上网而跟人家大动干戈。至于摄影, 我想大概摄影家们已经不指着摄影集卖钱了吧……更多卖的是某张照片的(商业)使用权。数字化的大潮流下,谁也逃不了——有兴趣的可以回头看看前几年颇为风靡的《长尾理论》。

这事儿和我关系貌似不 大,我写blog本身就不是为了赚钱,写那本和计量有关的小册子也是本着一种免费分享的观念(说到这里,COS的各位同仁们真的是站的高看得远了)。可能我多少是受开源(免费)软件影响比较深,再就是考虑到知识的外部性远远大于作者本身的金钱收益,所以也就不在意了(这个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本科的时候修了一门课叫做“social cost-benefit analysis”,从而意识到知识的外部性有多么的大),或者说外部性已经进入我自己的效用函数……只是对于我来说,这一切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不指着直接售卖自己的知识和创作成果来生存(或者说做这些不是我的职业,只是兴趣的副产品而已)。但是,对于文艺工作者来说,他们靠的就是自身的才华吃饭;对于软件工程师来说,代码就是维系生存的依赖。社会、经济发展造就了现在的高度分工,既然人家是社会分工的一分子,那么当你享受社会分工的成果之时,自然要拿自己的劳动成果去交换——这是一种大家默认的公平吧?free-rider做的太多了,无论在哪里都是会被讨厌的。毕竟,谁也没有定义文艺作品为“公共商品 (public goods)”,虽然它有着各种类似于公共商品的属性(非排他性,etc.)——我也不认为把文艺作品定位于公共商品会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毕竟这后面明显的是一个激励相容问题:大锅饭是没有效率的,市场定价才会给劳动者应得的报酬和激励。

说到这里,想起来一个宏观的经济学模型(经济模型经常为人所诟病,不过这里姑且容忍我一次,用经济学来说说道理)。经济学里面有很多关于专利的模型,专利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就开始搞反垄断,所以这两者某 种程度上是紧密相连的。经济学有一个很简洁而优美的结论,就是完全竞争市场是最有(帕累托)效率的,当然在一定的前提假设下。我没怎么专门看过研究“专利制度”的文献,所以说起来这个东西多少有点底气不足,不过好在(被迫)做过一点“反垄断”的研究,所以大概知道这里的逻辑是怎么玩的。这里要说的经济学模型是宏观里面涉及到专利保护的(我没看原文,知道的结论是来自Acemoglu (2009)和Barro(2005)那些教科书里面的),大致结论是如果专利保护制度不好,那么创新者的创新积极性会受挫,导致经济发展的技术驱动不足,最后整个经济增长放慢。这个模型很简单,结论也很简单,但是应用有局限性:

  • 这个模型只针对一个国家,没有说在现在全球化的潮流下,这种专利制度的不同会对国家之间的生产、竞争和合作产生什么影响。我国际贸易理论学的不多,所以说不上什么模型来,只是听说过一些用博弈来研究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制度的文章。只是对于中国,在我们现在这个经济发展阶段,恐怕太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会降低全面的经济发展速度。某种程度上,我们是在做有点“无耻”的free-rider,印证了一句话“科学是无国界的,但是科学家是有自己的国籍的”。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若干年前有个很简单的例子,那就是“武大”的“内部材料”,即影印的一系列国际著名的经济学教材。可以说,那一批影印的教材造福了一代经济学学子,现在看的话海外武大背景的经济学学子很多——这个意义上推动了中国经济学的发展。但是长期看来,肯定是不可持续的,大家不会认同你这么个玩法。所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是可以预期的: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放任知识产权侵害对于创新的危害大于低成本获取知识和技术造福的经济发展的时候,必然造就可以预见的制度变更。

专利制度自从它诞生之日,就是饱受争议。同样伴随的还有“产业扶植政策”和“反垄断”问题。所以,虽然现在百度文库面对的只是表面上的一群作家群起而攻之,但我总觉得多多少少这个逻辑是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反垄断政策一致的。我学经济学的时候觉得特别遗憾的就是没有把各个流派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只是知道某些观点然后觉得逻辑上认同结论可以接受就印在脑海里了。这里想起来的是李斯特的国际贸易政策观点,搜了一下发现被归于德国历史学派(The German Historical School),所以也算是给各位一个历史起源的交代吧,有助于理解他思想形成的历史环境——19世纪40年代至20世纪初期。李斯特是多少主张政府主导的“产业保护”的(具体到国际贸易政策就是相应产业的高关税),但是他也强调了保护期限,大致是10到20年,根据产业本身特性的不同而不同(但愿这里大致的东西没记错,毕竟是好几年前学的东西了)。如果我们简单的把同样的逻辑应用到知识产权,大概也可以说中国对于知识产权“蔑视”只是暂时的,我们会一点点改变的,只是这个过程还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已经深深看到的“免费”的可能性:如果您不直接付费,那么也要变相付费。比如您不想为了一部电影而付费,那么就要忍受可能的下载电影伴随的病毒侵害和不可避免的广告(比如PPS上泛滥的广告们)。大家都是要吃饭的,所以总得给人家留口饭吃。如果您愿意付费,以图书为例,付给纸质版和电子版是一样的,而且节省了印刷成本和流通环节成本,这也是我为什么看好电子书的缘故——如果相应的制度保护是健全的,那么电子书由于降低了交易成本,对市场的双方来说都是更有效率的(请注意前提假设)。现在电子书之所以不那么完美,是背后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制度原因,而不是它本身的错误。比如我现在,愿意为了一本中文小说而付费,但是由于中文纸质书在西班牙的市场不存在,所以我根本买不到。我有一个kindle,如果亚马逊(卓越)也开始卖中文的电子版图书,我是非常愿意付费来看那些我想看却看不到的中文文字作品的,这些小说的作者也会得到应得的版权收入。但是请注意:我现在愿意付费,并不代表我十年前也愿意付费。十年前,我没有可以支配的零花钱的时候,我是不可能支付得起那么多钱去买书的,无论是电子书还是纸质书。幸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东西叫做图书馆,我可以泡在那里不用付(全额)费就看到自己想看的书,从而学习和增长自己的知识——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感慨图书馆是最伟大的知识共享制度的存在。这里我想强调的就是,如果我负担不起费用,而制度强迫我只有付费才能看书,那么我毫无选择只好放弃学习;但是当我负担得起费用的时候,我是乐意为了知识付费的。同样的故事可以应用于一个国家,如果人们负担得起费用,那么健全的知识保护制度是有利于经济良性增长的;但是如果大多数人们无力负担,那么这种制度只会造就知识的“束之高阁”,而不能真正的造福人民。这也是可以理解,为什么发达国家的知识保护制度一般要好于发展中国家。说到这里,我只是想说制度这东西不能强求(否则只是造福一小群人而伤害大多数人),也请不要把这一切归罪于数字化/电子化,后者只是科技发展降低交易成本的实现而已,其本身并无罪过。

最后,嗯,说到这个能不能generalize某个观点/模型到中国,想起来前几天收到的一封邮件,大概是我唯一一点都不想回的邮件,就在这里简单的交代一句吧。在邮件中有人问我PCAIDS,就是那个很久以前被逼做反垄断分析的时候随便拎的模型。我现在已经完全不做(也不关心)这东西了,所以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所以也就没回邮件。我不做反垄断分析的很大原因是,如果我们只是照搬现有的反垄断模型,而不考虑中国经济自身的特点,那么这样的分析究竟意义何在?会不会不如不做,毕竟不做至少不会反面作用。现在一群人在反垄断和产业政策里面玩DEA(俗称数据包络),还有SFA(俗称随机前沿分析技术),这俩东西我一个都不知道逻辑上是怎么玩的。每当看到这种文章,都觉得有点为了造文章而造文章的味道。如果您只是想造文章为了毕业找工作,而不关心文章的政策价值的话,建议您看一下前几日我提到的这篇神文:惊见神文!计量速成???,里面有更快捷的路径(虽然我从来不认为计量是万能的,但是相比于其他的我不了解的统计分析方法,至少用计量的时候知道可能错在哪里、如何看待分析的结果,所以相对安全吧),您就不用为了研究PCAIDS里面那些数学模型而伤透脑筋甚至掉头发了。如果您真的想对中国的反垄断政策做出一点贡献,那么请您静下心来关上窗户,读一下最基本的game theory和P-A模型,然后我相信您的数学基础已经足够看懂PCAIDS了,而且加上您本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中国问题的了解,相信您知道应该怎么修改那些看起来很炫的模型以应用于中国的具体政策、制度环境,也知道PCAIDS模型的纰漏在那里。如果您真的能达到那般境界,我自认已经帮不上您任何忙了。综上所述,无论您的目的为何,我都无法提供进一步的帮助(所以也就不回邮件了),请您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