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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IT观察与思考 读书有感

从网上交易征税争议说起

这几年一直有对网上交易(中小卖家)是否征税的舆论争议,随便一搜新闻,淘宝就是一个箭靶子——

美帝的eBay日子也不好过...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去翻一下美国税法对于销售税的规定。

--------------下段比较罗嗦,不关心细节这可以跳过-----------

这要起源于上世纪98年,克林顿还在的时候,通过的一项《互联网免税法案》,英文原名是Internet Tax Freedom Act。从wiki上抄一下法案的基本内容:

This law bars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s from taxing Internet access and from imposing discriminatory Internet-only taxes such as bit taxes, bandwidth taxes, and email taxes. The law also bars multiple taxes on electronic commerce.

简而言之,就是联邦和地方政府都不得对互联网接入征税,且不得对比特、带宽和电子邮件征税。翻了翻原始法案文件,第720页开始,到后面说了multiple taxes的定义:

IN GENERAL.—The term ‘‘multiple tax’’ means any tax that is imposed by one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on the same or essentially the same electronic commerce that is also subject to another tax imposed by another State or political subdivision thereof (whether or not at the same rate or on the same basis), without a credit (for example, a resale exemption certificate) for taxes paid in other jurisdictions.

简单理解一下(sorry,我不是学法律的,很可能不准),就是多州不得对一项电子商务交易重复征税。2007年的时候,这项法案延续到2014年11月1日(Internet Tax Freedom Act Amendment Act of 2007)。而实践上,大多遵循1992年的一项最高法院的裁决

In Quill Corp. v. North Dakota, the Supreme Court ruled that a business must have a physical presence in a state for that state to require it to collect sales taxes.

-------------罗嗦完毕-------------

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实体店,州政府就不能强制征收消费税。有趣的就是2013年,市场公平法案(Marketplace Fairness Act ),主要内容就是对虚拟商店也要征收消费税或者使用税。众议院目前还没表决。

[声明]:下面关于eBay的知识均来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公开渠道,与本人工作无关,在这里只是陈述。所有结论由文章作者负责,不代表公司观点。

那在eBay上,现在的销售税是怎么征收的呢?

Normally buyer do NOT pay tax on eBay unless the following 3 criteria all meet:

  1. The seller is a Business seller.
  2. The seller has a physical presence in buyer’s shipping address state.
  3. That state charges sales tax.

也就是说,只有从eBay上的在买家所在州拥有实体店的商业卖家那里买东西、且该州征税,那么消费者才需要为此付税。一般的案例就是Macy‘s或者bestbuy这样在eBay上开网店的。所以一般在eBay上买东西的时候,结帐是看不到sales tax这一项的(美国都是价外税,如果有销售税会在账单上写明的)。这么看,线上卖家就比线下卖家多了免付税这个优势(虽然征税是直接针对消费者征收的,但是税负的实际承担者取决于供给和需求曲线的弹性)。直白的讲,如果我在网上买一件东西包邮需要$100,家旁边的店也卖$100,但是我在店里买需要交9%的税(以加州为例),那么如果不急用,我为啥不在网上买呢?

终于铺垫完了背景,现在来看AER 2014年1月刊的一篇paper:

Einav, Liran, et al. "Sales Taxes and Internet Commerc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04.1 (2014): 1-26.
这篇paper主要就是探讨,当某个州提高消费税率的时候,对实体店和网店的影响是怎么样的。他们用的只是eBay的数据,结论是:
every one percentage point increase in a state's sales tax increases online purchases by state residents by almost 2%,while decreasing their online purchases from state retailers by 3.4%.
也就是说,消费税每上升1%,会导致该州居民网购增加2%、从本地零售商网购减少3.4%(因为需要交税)。下面看一下这个结论是怎么一步步得出的。
首先看一下美国各州的消费税率:
2014-02-12 14_23_01-SalesTaxes(1).pdf - Adobe R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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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来游去

沿着数学的思维

有的时候会感慨,这个现实中的工作简直就是“毁人不倦”,各种工作永远是重复性无意义劳动居多,一个想法太fancy就往往不会被appreciate了。原来一个好朋友曾劝我,“今日的忍耐是为了有朝一日的 pay back”,总会有收获的时节的。但是我还是很悲哀的觉得,能不能让我不要觉得最近三年的知识积累都没有用呢?现在各种怀念写论文时候的快乐。

有个blog的好处就是可以不停的在whinning,然后若干年后可以看看自己当年到底在关注什么。刚才因为一位读者的留言翻到了两年之前学习复变函数时候写的一篇blog,看了看自己反而不记得那些是什么了。“留数”,这么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概念,complex analysis算是被我遗忘的差不多了,除了“复平面”这么一个深入人心的思维框框以外。有的时候,学complex analysis, functional analysis, real analysis觉得真的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儿,不断的挑战自己的思维,但是最后,在economics里面如何漂亮的应用,我所见到的也就是那几个寥寥的著名例子。当然我承认,real analysis对于人的思维的升级和改造真的不是一个层次的,洞见力啊!

同样的,经济学里面那么多知识、模型,现在有多少又可以被我灵活的运用呢?我在不断的拷问自己。这也算是对于自己的一个考核指标吧:现在做的事情到底对未来有多大的意义。最多,也就是看看财经新闻的时候可以很不屑的对某些故意煽动情绪的分析嗤之以鼻,然后和别人纠结一下汇率、股市、房价等等其实我不怎么感冒的问题。不过,最近对我震撼最大的就是前几天去深圳玩的时候,跑到“深圳市博物馆”里面看了一下当年的深圳和改革开放前后的故事。真的,蛮有冲击力的,邓爷爷当年的洞见和魄力真的是让人钦佩万分!

这个时候才深深的意识到,上学的时候课本上一句“货币政策作用快、涉及面广”“财政政策作用慢、影响深”,即“一粗一细”之间的巨大差别。而现在,最大的争议,莫过于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吧。很简单的说,深圳的东西,出口到香港就可以享受17%的增值税返还,那么也就不足为奇为什么那么多深圳人周末去香港购物了。这么一个政策,我真的不知道它是在保护“出口加工贸易”这么一种产业模式,还是无力承受调整之后企业倒闭和失业增加的后果。可是,这个当年极大的带动了出口和就业的政策,还适应当前的国情么?我们的“内需”怎么可以承受这么一种不公平的价格杠杆呢?任何一个宏观模型,不都是以消费开始的么?没有市场价格下的消费,怎么可能有经济体的健康成长?

想到这里,觉得一个经济体的运作实在是有够复杂,一环扣一环的关系最终造就了终端产品的百花齐放。资本家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如果不能说服所有人、或者不存在一种可以让所有人信服的方法来维持平均分配主义,那么就应该按照市场的规则去玩这个游戏。财政政策永远是经济发展的擎肘啊。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果我应该珍惜什么,那就是在这个四处漂泊的工作中,尽可能多的体会各地的文化、经济和发展模式,然后形成自己的洞见和判断。现实总是让人意外的,以前在象牙塔确实是井底之蛙了。

最后附上几张图片:“世界之窗”里面的微缩版Park Guell和Barça的真实版 :)很有穿越感啊!
深圳版:


巴塞版: